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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高校科技/社科统计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12-27 浏览次数:10

各相关单位:
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“二十大”精神,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》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》《教育统计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省高校科技/社科统计工作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统计内容 

1.凡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、著作、已立项的纵向项目、横向项目、获批的平台、成果获奖、知识产权、国家或行业标准、被采纳的科研报告、新药证书、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等成果、信息应统尽统。

二、科研成果起止时间

2022年1月1日—2022年12月31日

三、统计要求

1.各单位统一组织成果登记、严格审核后,集中提交。

2.一个成果只能登记一次,对于跨单位的各类成果,限由第一作者单位申报,包括通讯作者的成果。

3.各单位需报送材料如下:

1)科研成果和信息登记表(附件1)电子版;

2)科研成果相关支撑材料,具体如下: 

①论文: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、期刊目录页、论文页、期刊网收录检索页,PDF全文电子版,SCI、EI 等论文需另提供收录证明电子版;

②著作:提供电子版PDF格式(包括著作封面、版权页,前言(出版说明)、后记、著作主要目录、作者贡献页等);

③纵向项目:提供立项文件或任务书电子版PDF格式;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务必提供发票等有效证件,原件备查。

④横向项目:提供合同电子版PDF格式、到账凭证等;

⑤获批平台:提供平台批准证明文件电子版PDF格式;

⑥成果奖励: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电子版PDF格式;保留原件备查。

⑦知识产权:提供证书电子版PDF格式;

⑧标准:提供电子版PDF格式;

⑨鉴定成果:提供鉴定证书封面、完成人员页、专家组鉴定意见页等电子版PDF格式;

⑩被采纳的调研报告:提供采纳证明电子版PDF格式调研报告全文;

⑪新药:提供新药证书电子版PDF格式;

⑫学术交流活动:提供PDF电子版,内容包括讲座现场照片和新闻报道截图,主办的学术会议提供会议现场代表性照片或批复文件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请各单位最晚于2022年12月29日中午12点前,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部。

  箱:sqxyky@sqmc.edu.cn

联系人:齐建利

  话:0373-7412020 17611499893

五、其他

1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认真审核,确保报送的材料真实、可靠。如有差、漏,由各单位自行负责。

2.各单位科研秘书或负责人须认真审核教师个人填写的信息,确保信息填写准确、完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