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研室、科教科:
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(以下简称《学位法》),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<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>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》(教办研〔2024〕393号)及相关会议精神,为做好《学位法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,进一步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,结合学校和基础医学院工作实际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各教研室要将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《学位法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,加强组织,精心部署,开展主题鲜明、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,准确把握法律规定。各教研室要以集中学习、自主学习、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本教研室教师,根据附件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活动。教学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学位授予工作流程、学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;教师要重点学习《学位法》对学生培养过程指导、学位论文质量把控等方面的要求,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。
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做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.zip
附件: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
2.《学位法百问百答》
3.《新学位法对学位条例的修改及完善》
4.《学习参考》(学位法专辑)
5.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修订建议表
6.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院发〔2016〕29号)
基础医学院
2025年2月7日